第四章 【一个俗套的开始】

    于一城出生的时候,他的爷爷去世了。那一年于一城的父亲继承了一小笔财产,第二年留下妻子和儿子去了北京做建筑包工头,那个年代赶上了改革开放大潮,没几年就赚了钱。于一城的父母认定是儿子降生带来的福气,此后对这位独子更加宠爱。

    这样家庭条件富裕,让于一城在童年和少年时期,就像一匹骄傲的小马,踩着蹄子四处作响,赚尽羡慕的眼光。小的时候,他便聪明,读书的时候并没怎么用功,考的也是最好的小学初中。初三的时候,稍微有点吃力,但是凭借出色的智力和记忆力,还是考上了当地最好的y高中。为此,家里大摆酒宴,足足炫耀了三日。而高中,是青春期散发热度的终点也是最高点,对于他也是。于一城被公认为全班个子最高,打球最牛,数学最好,相貌最帅,家庭条件也是最富裕的学生。靠这几点再加无比的好人缘,他就成为了学校的风云人物。

    在那样的年纪,这一切条件就像一支支亢奋剂一样会打入他的心脏,让它剧烈剧烈无比剧烈的跳动,这种跳动让他,让我膨胀,让他在最青春的年纪拥有了最骄傲的眼神。

    于一城和齐菲的故事也是从这里开始的。

    于一城和齐菲就是那天事故现场的年轻恋人,在这场事故的两天后,我也说不大准究竟是在我的预料中还是机缘巧合,我分别通过他们两人的视觉和感官获知了他们的故事。我向来不擅复述这样的纯情故事,但是为了各位客官顺利看明白后面发生的事,这里我也就劳心劳神地提前将我看到的两个视角并作一处,为您来讲个完整的故事吧。

    这个故事,说起来其实简单还有点狗血,和时下大热的青春回忆电影相比简直就差个堕胎。不过,后面发生的事情,最终应了还是那句老话,因果因果,有因必有果,他们的开始,已经预定了将来。

    齐菲是于一城隔壁班的宣传委员,当时高一,大家正在准备全校新年文艺汇演,两个班联合排节目,于是她就得常来于一城班里串门。每一次她在后门敲门,于一城个子最高,坐最后都得给她开门。这么天天敲门应门的,一来二往就认识了。

    俗话说每个班的宣传委员都是班花,齐菲也不例外,于一城天天见着她着实赏心悦目,当然忍不住爱逗她。齐菲有时候也与他闹,但每次串班,她一双眼珠子都不住地往教室里瞟。于一城问了别人才知道,原来他班里的一个同学是齐菲初中时候的暗恋,可惜这一腔春心扑了空处,就剩这小女生不死心天天借公事来瞧上几眼。

    汇演结束那一天,齐菲抱着鲜花在会场门口守着,于一城的一班同学刚出门,她就跑上来堵着那位所谓初恋,哦不,暗恋。这一下可热闹了,正巧老师不在,学生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住起哄。齐菲厚着脸皮表白了,当时她在人群中,满脸通红,于一城当时就想,这妞可真太给力了。

    可是齐菲还是被拒绝了。那天,大概是她最窘迫的一天,鲜花被扔回了她身上,缀在她的蓝色连衣裙上好像一片一片画错位置的颜料,她被斥责,被怒吼,最后,她跑走了。

    在于一城的记忆里,这一段就好像是水墨画一般,清清寡寡的,只是丝印象。  当时于一城只是看客,但见到齐菲跑走的一幕,也心生不忍,想要去安慰,但毕竟两人不是真熟,也就算了。

    那天晚上落雨,于一城在回宿舍的小道里捡到齐菲,她哭地厉害又不敢回宿舍,躲在楼底的角落里冻得直哆嗦。于一城没心没肺似的笑着问她:


    “你以后还敢对他动心思吗?齐菲。”

    齐菲哭得更猛,又想狠狠憋着不想让于一城笑话,险些岔了气。

    于一城转身走了,但他在雨夜的路灯下抱着篮球迷糊了一会儿,转身去校内的小卖部顺了杯热豆浆回到楼底。

    这一场记忆里,雨如泼墨,我在于一城的记忆中只听见喧嚣如鼓的坠雨声,感受到黑暗里一坐一立的人形良久。

    齐菲表白的事情,第二天就传的沸沸扬扬,齐菲马上就上了学校的热门榜第二。当然,第一话题人物向来都是于一城占着的。不过这场闹剧,终于彻底结束了齐菲长达两年的自己所谓的初恋,那以后,她再也没有来敲过于一城班的后门。

    虽然是隔壁班,于一城也有半年再没见过她,这半年,于一城似乎也极少再想起过这个和他擦肩而过的朋友。很快,转眼就到了高二,当他终于再碰上齐菲,是在一辆公交车上。

    那天周末,于一城留校没有回家,第二天一早和班上几个要好的同学约着去市区。公交车还没出发,他们班典型的女汉子也是他最铁的异性哥们儿郑姐正坐他边上哧溜哧溜吸方便面。这时,齐菲就从前面这么走过来,背着书包,穿着那同一条蓝色连衣裙外面加了大衣,目不斜视的从于一城身边走过去。

    于一城见到她,隔着郑姐咧着嘴大笑着大喊了一声:

    “齐菲!好久不见啊!”

    齐菲诧异地转头,见到于一城,冲着他一笑。那一瞬间,我用于一城的眼睛来看,那全是亮晶晶的。齐菲的眼睛是亮晶晶的,头发是亮晶晶的,皮肤是亮晶晶的。就这一瞬间,我十分确定,于一城是亢奋了。

    咳咳,作为旁白君,我指的是心理上的。

    大家说,爱情是冲动的,也是盲目的。直到这个时候,于一城才理解,所谓的冲动是一种本能,本能地向着目标疯狂地跑去;盲目是一种摒弃,摒弃除那个人以外的一切。而这样的冲动,从来不需要逻辑,不需要铺垫,只要一个眼神,一个回头,一个瞬间。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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